唯品会开放平台保证金管理规定
唯品会开放平台保证金管理规定
为促进唯品会开放平台商家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商家入驻时须根据平台规定缴纳保证金,各类目保证金信息详见《唯品会开放平台商家资费标准》。本规则适用于唯品会开放平台所有上商家。
1、定义
1.1保证金是指商家以“一店铺一保证金“原则向唯品会缴纳的用以保证其商品和服务质量的资金,唯品会可以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平台规则进行处置。
1.2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保证金总额减已赔付金额,再减已标识的暂扣金额后的金额。
2、保证金缴存
2.1商家应根据唯品会开放平台要求缴纳保证金,作为商家侵权、违约、违规、未履行服务承诺时用于对消费者和其他权利人进行赔偿的资金,和对唯品会支付处罚款的资金。
2.2对于商家所缴存的保证金,唯品会不须向商家支付任何利息。
2.3跨类目保证金:就高原则,保证金按zui高金额的类目缴纳;经营过程中增加的类目对应的保证金与原有保证金不一致,商家须补交差额部分。
3、保证金的调整
3.1唯品会有权根据商家的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商家调整保证金金额。
3.2如果商家曾因违规被唯品会清退,若再次申请加入,唯品会有权提高商家的保证金金额。
3.3如果商家店铺受到行政机关调查处罚,唯品会有权提高商家的保证金金额。
4、保证金赔付
4.1若经唯品会审核认定商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唯品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商家已缴付的保证金中扣除有关的款项赔付消费者或唯品会或相关权利人:
4.1.1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服务承诺;
4.1.2出售假货或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
4.1.3虚假或夸大宣传;
4.1.4侵犯知识产权、财产权、人身权利等权利;
4.1.5标错价无法发货;
4.1.6对于消费者针对商家服务承诺的每一有效投诉,唯品会将按货款金额的300%(食品、保健品为1000%)在保证金中做出标识(每单不少于500元)予以暂扣,有效投诉判断,以唯品会确认为准;
4.1.7其他违反唯品会平台规则、与唯品会签订的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承诺的情形;
唯品会若提取商家的保证金进行任何赔付,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商家,并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
4.2保证金不足的情形处理
4.2.1当商家的保证金不足以赔付消费者及其他权利人时,商家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
4.2.2如商家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任何赔付金额,唯品会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冻结商家应结货款、将商家从平台清退、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等。
4.2.3在商家的保证金不足时,唯品会没有义务使用自有资金向消费者或其他权利人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
4.3如商家违反有关的服务承诺和/或唯品会平台规则和/或商家与唯品会签署的其他协议,给唯品会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唯品会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唯品会损失的金额。
5、保证金补缴
5.1如因商家业务变化需补缴或保证金可用余额低于保证金总额的80%(该比例唯品会有权视商家经营情况、实际赔付情况等进行调整),商家应在出现该等情况后5个自然日内及时补缴足额的保证金使可用余额达至zui低保证金金额。唯品会可向商家发出续费通知,如商家在唯品会开放平台上有未结货款,唯品会有权从该等款项中扣除以补足保证金。如商家超15个工作日未能补足保证金,则唯品会开放平台有权终止服务。
6、保证金退回
6.1商家申请退出(或被清退)唯品会开放平台,在所有订单终止、所有索赔完结且商家已完成交易的所有商品质保期均届满后,商家可向唯品会发起退还保证金的申请,自终止合作之日起满3个月(一级分类为家具、家用电器、数码电子类为6个月),符合审批条件(如申请的材料齐全、信息完整无误、签字盖章完整、无未结算完的结算单等),唯品会将扣除依据协议及相关规则等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至商家已验证支付保证金的公司账户中。
6.2因出现本规则4.1中所述的行为或商家与唯品会签署平台协议中约定的被唯品会清退的商家店铺,保证金在清退时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