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会导致韩国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与在先商标冲突相同或近似:若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或已注册的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图形构图、颜色等方面相同或近似,且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似,易使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则会被驳回.
保护:即使商品或服务类别不同,但申请商标与韩国国内或国外的相同或近似,可能会被认定为对的侵权或淡化,从而导致注册申请被驳回 。
缺乏显著性通用名称或描述性词汇:如果商标名称是指定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或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缺乏显著性,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通常会被驳回.
过于简单或常见:由简单的几何图形、数字、字母、普通的颜色组合等构成,且在相关行业或领域中已被广泛使用,不具有独特性和辨识度的商标,也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
违反禁用条款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商标内容或形象违背公序良俗,如包含淫秽、暴力、恐怖、歧视等不良含义或暗示的,会被驳回.
与国家象征等相同或近似:与韩国guoqi、guohui、纹章传统色、奖章、勋章或证章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以及与外国guoqi、guohui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等,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虚假表示或诋毁:虚假表示与国家、种族、公共机构、宗教信仰或者的已故人士有关,或者指责、侮辱或易诋毁国家、种族、公共机构、宗教信仰、已故人士的标志,不能注册.
地理名称限制:一般情况下,仅由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地理名称组成的标志,或者标志中含有葡萄酒 / 白酒产地的地理名称用于葡萄酒 / 白酒或类似商品上,难以获得注册
商品或服务分类错误如果申请商标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与实际不符,例如将应属于第 25 类的 “外套” 错误分类到第 21 类,会导致注册申请被驳回.
申请文件问题不完整:申请文件缺少必要的信息、文件或签名盖章等,如未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商标图样不清晰、未填写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等,会被视为无效申请而驳回
不规范:申请文件的格式、内容不符合韩国知识产权局的要求,例如委托书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描述不准确等,也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其他原因代理关系问题:如果商标申请人与代理机构之间的代理关系不明确或存在纠纷,可能会影响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和审查进度,甚至导致申请被驳回.
权利冲突:申请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姓名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会被驳回.